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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6-8-7 05:53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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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法系统工作,曾任武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反渎职侵权局局长,2018年转任武汉市监察委员会委员,2022年12月被免去该职务。
肖锐1989年1月出生于武汉,15岁前往澳大利亚读中学,2013年大学毕业,回国后先是在武汉一家研发及生产激光焊接设备的公司任职。
后来,他曾在香港投资,与友人共同开设公司,涉及资产管理、证券及房地产。
今年7月23日,香港区域法院宣判,肖锐四项“洗黑钱”罪、一项“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”罪全部成立,获刑6年9个月。
所谓“虚假文书的副本”是指虚假的1000万元人民币存款证明和存折文件副本。2013年1月,肖锐通过中介公司协助,向香港申请资本投资者入境。在他的申请材料中,就有上述虚假的存款证明和存折文件。
当时,香港有“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”。该计划的其中一个要求是,“申请者过往两年必须有港币1000万元或以上的资产”。
2014年2月,肖锐原则上被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到港居留3个月;同年3月肖锐通过其汇丰银行账户提取港币1000万元用于购买基金,以此符合香港“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”的要求。
同年5月,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式批准肖锐按照上述入境计划到港居留,并于2014年7月取得签证。
对于“洗黑钱”罪,法院判决书提到,2016年1月12日、2月2日及2月3日,有4笔来自上海1间公司的汇款,合共港币4720067.07元,存入渣打往来账户。
控方证据显示,该等款项为肖锐的父亲、时任武汉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肖军,以其公职而获取的贿款。
法院判决书还提到,2016年3月22日至11月29日,有合计港币29348197.25元经地下钱庄从内地存入肖锐的渣打银行储蓄账户。2016年10月19日,肖锐在星展银行(香港)有限公司开立银行账户。2017年9月19日,来自8间公司的10笔汇款,合共港币2000万元,经地下钱庄从内地存入该星展账户。肖锐涉及“洗黑钱”金额共计港币6400多万元。
相关媒体报道,在庭审期间,有内地商人供认,2016年他应肖军的要求,将472万元港币存入肖锐的账户,当时肖军任武汉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,该商人在肖军的帮助下,取得了总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的水泵工程,转账给肖锐的472万元港币是贿款。另一位证人证实,曾五次协助肖锐,通过地下钱庄将钱款转移至香港。
面对“洗黑钱”指控,肖锐称投资移民申请由母亲代办,其本人全不知情,并称涉案巨款均是其母亲经商,以及肖锐本人出售比特币所得https://g.c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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